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借贷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行为,净化金融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县扫黑工作部署和《罗源县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排查整治非法放贷乱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契机,通过排查整治活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放贷行为,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通过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一体推进,净化金融市场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维护我镇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1.打着合法企业外衣,无发放贷款业务资质,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收取的利息和各种费用超过法定标准的企业。
2.以行业服务名义,捆绑推荐借贷服务,诱惑消费者举债,与非法放贷组织勾结实施非法放贷的企业。
3.以民间借贷名义,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收取的利息和各种费用超过法定标准的个人。
4.无发放贷款业务资质,以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的企业或个人。
三、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排查类金融、互联网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辖区内的公司名称含中有“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交易所”“交易中心”“支付”“小额贷款”“网络小贷”“网络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的经营主体,及其他打着投资咨询、贷款咨询、财务顾问、网络科技等旗号外衣,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误导性宣传为诱饵,无发放贷款业务资质,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企业或个人。
(二)畅通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各村、社区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要落实受理举报、信访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置回复群众投诉、信访反映的非法发放贷款线索,加强核查研判。
(三)严厉打击对非法发放贷款违法犯罪行为。对排查到的涉嫌非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特别是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的个人或企业的线索,要及时上报,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整治非法发放贷乱象行动是今年扫黑除恶的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列入县金融领域问题绩效考评。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非法放贷乱象线索排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上报,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二)报送排查线索。对排查的线索,要及时核实,认真研判,把好线索质量关,认真填写《涉嫌非法发放贷款线索排查表》(附件2),每月2日前报送我镇企业站,重大线索情况要及时报送。联系电话:26860695,传真:26860909,电子邮箱:157121524@qq.com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结合日常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抓好防范警惕高利贷、“套路贷”知识的宣传普及,特别是宣传《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打击非法放贷的政策,广泛宣传“套路贷”警示案例,向群众传授“套路贷”陷阱风险的识别辨别方法、举报途径,提升群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附件:涉嫌非法发放贷款线索排查表
凤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涉嫌非法发放贷款违法犯罪排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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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接报 |
举报对象 |
线索所涉 |
线索所涉机构及人员 |
线索反映 |
举报人情况 |
线索处置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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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每月2日前填写本表并传真至0591-2686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