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23号精神,经各乡镇摸底和局务会议研究决定(2020-08),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和贫困村提升工程,贫困户产业项目重点扶持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不低于0.5万元;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每个乡(镇)补助15万元,由乡(镇)统筹使用。现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33万元,各乡镇指标数及资金分配详见附件。请各乡镇认真筛选帮扶对象,实行公告制,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于6月30日前将帮扶对象报至县扶贫办备案。同时,资金拨款到户、到村时,需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01001001),并在省扶贫资金监管系统上录入。公示单位:罗源县扶贫办,通讯地址:罗源县学前路48号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附件:1.2020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指标分解表;
2. 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任务清单;
3. 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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