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1-05 16:2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00号)下达我县补助资金140万元,经我局研究决定,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拨凤山镇等11个乡镇,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省派第一书记村,每个村帮扶资金20万元。重点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民生等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具体补助名单见附件1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各乡镇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并于930日前将实施项目报至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资金拨款到到村时,需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40040040),请各乡镇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资金拨付反馈信息情况,并在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上录入。

 

公示单位:罗源县乡村振兴局,通讯地址:罗源县学前路48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附件:1.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分解表

      2.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15

 

 

 

 

 

附件1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指标分解表

序号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村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1

凤山镇

苏区村

20

 

2

松山镇

八井村

20

 

3

碧里乡

西洋村

20

 

4

鉴江镇

鉴江村

20

 

5

起步镇

下长治村

20

 

6

白塔乡

百丈村

20

 

7

霍口乡

福湖村

20

 

合计

7

140

 

 

 

 

 

 


附件2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任务清单

序号

乡镇

指导性任务

1

凤山镇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2

松山镇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3

碧里乡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4

鉴江镇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5

起步镇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6

白塔乡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7

霍口乡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附件3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各乡镇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40

 

其中:财政拨款

140

 

      其他资金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乡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乡(镇)数

补助乡(镇)数

凤山镇等7个乡镇

7

 

数量指标

支持2022年省派第一书记村数

用于乡村振兴、增加村集体和农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凤山镇等7个乡镇

7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到位率

资金拨付进度

凤山镇等7个乡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凤山镇等7个乡镇

0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得到补助的村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碧里

凤山镇等7个乡镇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项目基层干部满意度

项目基层干部满意情况

7个省派驻村干部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