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号)下达我县省派第一书记所在村帮扶资金140万元,经我局研究决定,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拨凤山镇等7个乡镇,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省派第一书记村,每个村帮扶资金20万元。重点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民生等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具体补助名单见附件1。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各乡镇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并于3月20日前将实施项目报至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资金拨款到到村时,需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40040040),请各乡镇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资金拨付反馈信息情况,并在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上录入。公示单位:罗源县乡村振兴局,通讯地址:学前路48号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附件:1.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分解表
2.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指标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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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 镇 |
村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村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凤山镇 |
苏区村 |
20 |
|
2 |
松山镇 |
八井村 |
20 |
|
3 |
碧里乡 |
西洋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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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鉴江镇 |
鉴江村 |
20 |
|
5 |
起步镇 |
下长治村 |
20 |
|
6 |
白塔乡 |
百丈村 |
20 |
|
7 |
霍口乡 |
福湖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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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140 |
|
附件2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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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指导性任务 |
1 |
凤山镇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2 |
松山镇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3 |
碧里乡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4 |
鉴江镇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5 |
起步镇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6 |
白塔乡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7 |
霍口乡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附件3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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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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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相关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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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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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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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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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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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乡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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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乡(镇)数 |
补助乡(镇)数 |
凤山镇等7个乡镇 |
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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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支持2022年省派第一书记村数 |
用于乡村振兴、增加村集体和农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
凤山镇等7个乡镇 |
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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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资金补助准确率 |
资金拨付准确率 |
凤山镇等7个乡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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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
凤山镇等7个乡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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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项目基层干部满意度 |
项目基层干部满意情况 |
7个省派驻村干部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