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县“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0.8万元,其余资金9.3万元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通过各乡镇前期摸底上报应享受2022-2023年度“雨露计划”补助的脱贫人口子女67人,共计20.1万元。经局务会研究,现按每人每学年3000元补助标准安排下达2022-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1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省级补助经费10.8万元,2023年县扶贫经费9.3万元。各乡镇要认真按照《福建省雨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资金拨款到户时,需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13013013,并在省扶贫资金监管系统上录入。公示单位:罗源县乡村振兴局,通讯地址:学前路48号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附件:1.罗源县2022-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2. 2022-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 2022-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绩效目标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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