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县“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4万元。通过各乡镇前期摸底上报应享受2023-2024年度“雨露计划”补助的脱贫人口子女68人,实际享受补助的67人(其中鉴江镇井水村戴宗旭已退学,不享受补助),共计20.1万元。经局务会研究,现按每人每学年3000元补助标准安排下达2023-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1万元(详见附件1)。各乡镇要认真按照《福建省雨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资金拨款到户时,需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13013013,并在省扶贫资金监管系统上录入。公示单位:罗源县乡村振兴局,通讯地址:学前路48号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附件:1. 2023-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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