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振兴镇村项目补助资金(2024-03)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11-2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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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福建省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工共富共美”工程 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实施意见》(闽委振兴组〔20234号)、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福建省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0号)、《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0号)关于印发罗源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委振兴办202422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现下达2024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专项资金2024-03860万元其中,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568.48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291.52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统筹用于2024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镇村项目建设。

请你们按照《《关于印发罗源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委振兴办202422号)有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及时落实项目,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镇村发展。公示单位:罗源县乡村振兴局,通讯地址:罗源县学前路48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安排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