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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示范创建)专项补助资金 (2024-05)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12-18 10:58 浏览量: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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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福建省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工共富共美”工程 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实施意见》(闽委振兴组〔2023〕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2号)、《关于印发〈罗源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委振兴办〔2024〕22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现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示范创建)专项补助资金(2024-05)183.75万元,其中,松山镇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建设工程补助30万元、迹头村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补助20万元、起步镇潮格村罗宁古官道潮格段修复提升项目补助83.75万元、西兰乡坑里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补助50万元。

请你们按照《关于印发〈罗源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委振兴办〔2024〕22号)有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及时落实项目,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镇村发展。公示单位:罗源县乡村振兴局,通讯地址:罗源县学前路48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示范创建)专项补助资金(2024-05)分配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