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及资金下达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9-01-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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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26号),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不低于0.5万元。现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44万元,各乡镇指标数及资金分配详见附件。请各乡镇认真筛选帮扶对象,实行公告制,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于130日前将帮扶对象报至县扶贫办备案。同时,资金拨款到户时,需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01001001),并在省扶贫资金监管系统上录入。公示单位:罗源县扶贫办,通讯地址:罗源县学前路48号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附件:2019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指标分解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