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12-20 11:0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7号)下达我县补助资金180万元,经我局研究决定,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拨凤山镇等11个乡镇,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见附表1)。

二、支持洪洋乡车溪村、白塔乡百丈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每个村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见附表1),具体项目(应确保年内完成)应从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挑选。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各乡镇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同时,资金拨款到户、到村时,需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01001001)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资金拨付反馈信息情况,并在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上录入。

附件:1. 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分解表

      2. 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 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

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指标分解表

序号

乡  镇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补助资金           (万元)

支持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资金(万元)

备注

1

凤山镇

1

 

 

2

松山镇

13

 

 

3

碧里乡

8

 

 

4

鉴江镇

11

 

 

5

起步镇

6

 

 

6

洪洋乡

8

50(车溪村)

 

7

中房镇

8

 

 

8

白塔乡

6

50(百丈村)

 

9

西兰乡

8

 

 

10

飞竹镇

5

 

 

11

霍口乡

6

 

 

合计

80

100

 

附件2

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任务清单

序号

乡镇

指导性任务

1

凤山镇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2

松山镇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3

碧里乡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4

鉴江镇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5

起步镇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6

洪洋乡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7

中房镇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8

白塔乡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9

西兰乡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10

飞竹镇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11

霍口乡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附件3

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各乡镇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80

其中:财政拨款

180

      其他资金

 

总 

体 

目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培育壮大县城特色产业。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乡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行政村数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洪洋乡、白塔乡

2个

成本指标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

有发展产业的脱贫户每户补助资金

各乡镇

≤1万元

质量指标

项目设施合格率

项目设施验收合格率

2个建制村

1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相关乡镇

基本实现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助对象满意度

各乡镇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