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闽(2020)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02-1号
被执行人叶章伦、卓爱蕊,房屋坐落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3号金凤小区6#楼508单元及附属间,根据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2017)闽0122执320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17)闽0122执320号之五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叶章伦、卓爱蕊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屋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屋他项权证证号:凤房他证TF字第201101952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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