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向莲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2-1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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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黄向莲,房屋坐落于罗源县山镇学前路57#楼012号店面。因所持房屋他项权证凤房他证LY字第14001992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2021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