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黄向妹、卓振美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2-2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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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黄向妹、卓振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府前新村53#楼502单元.附属间的房屋所有权证(凤房权证LY字第13000852-1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黄向妹、卓振美

                      2021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