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林芳俤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江滨北路13号邦盛·蓝湾明珠6#楼202单元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发票号码:00358835号,金额为:70844元)办证联原件不慎遗失,现权利人林芳俤持经国家税务总局罗源县税务局确认盖章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发票联复印件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因我机构需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办证联原件为申请材料办理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给予公告遗失。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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