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子朝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5-1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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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于子朝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青禾家园5#302单元、5#08号附属间的房屋所有权证(凤房权证FS字第200702070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罗国用(2007)字第10422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于子朝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