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智武房屋他项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5-17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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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张智武,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昌苑11#楼1701单元。因我行所持的房屋他项权证凤房他证LY字第15001606号)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