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闽(2022)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17-01号
被执行人陈曦,房屋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闽星佳园22#楼702单元、12号附属间,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1)闽0123执247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1)闽0123执24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原产权人陈曦过户给买受人林晓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凤房权证LY字第1200145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罗国用(2013)第10504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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