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绍先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1-0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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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张绍先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小获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罗集建(97)字第46606号)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张绍先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