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兰义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2-2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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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4)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09-01号

  被执行人兰义弟,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贵苑1#楼1804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3)闽0123执134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3)闽0123执134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原产权人兰义弟过户给买受人黄小玲,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凤房权证LY字第1400297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罗国用(2015)第10972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