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吴桂富、刘三妮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3-0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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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4)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12-02号

  被执行人吴桂富与案外人刘三妮,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杰苑16#楼2201单元,根据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2023)皖0323执68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3)皖0323执682号之二、之三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吴桂富、刘三妮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闽(2021)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394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