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善用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3-0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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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张善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泉苑18#楼1106单元的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1)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136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经贷款银行同意产权人张善用在抵押状态下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向我中心申请在门户网站进行遗失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张善用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