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游航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3-0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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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游航光,房屋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三中路2号万豪(城市广场)小区13#楼13-1号。因所持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21)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263号)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游航光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