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刘佳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3-0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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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4)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14-02号

  被执行人刘佳,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嘉苑10#楼2101单元 ,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3)闽0123执160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3)闽0123执1601号之四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刘佳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闽(2021)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881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