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海凤、陈慈房屋他项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3-1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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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林海凤、陈慈,房屋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6号东方星城B区11#楼1003单元。因我行所持的房屋他项权证凤房他证LY字第15004196号)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次修正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补发登记前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