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许昆津、林黎晖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3-2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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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5)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21

  被执行人许昆津与案外人林黎晖,房屋坐落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锦苑11#楼2905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4)闽0123执117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4)闽0123执1170号之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许昆津、林黎晖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证号:凤房预LY押字第14006710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