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裁定产权人张志勇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4-0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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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5)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24

  被执行人张志勇,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江滨南路9号正祥特区商住花园5#楼904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18)闽0123民初1915号民事调解书和(2020)闽0123执2487号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解除上述房产的所有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号:凤房预LY押字第14002403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