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闽(2025)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25号
被执行人文连风,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江滨南路9号正祥特区商住花园5#楼1706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0)闽0123民初1023号民事判决书和(2021)闽0123执162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解除上述房产的所有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号:闽(2017)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4601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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