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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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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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地出让告字[2017] 7号地块一 |
罗源县西兰乡西兰村 |
14.88亩 (9923 平方米)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新型建材环保砖生产线项目) |
1.0 以上(含) |
40% 以上(含) |
10% 以上,20% 以下(含) |
1191 万元/公顷以上(含) |
7% (含)以内 |
50年 |
挂牌 出让 |
151 |
34 |
1万元(含)以上 |
罗地出让告字[2017] 7号地块二 |
罗源县起步镇上长治村 |
19.76亩 (13171平方米)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人造板材项目) |
0.9 以上(含) |
40% 以上(含) |
15% 以上(含),20% 以下(含) |
1191 万元/公顷以上(含) |
7% (含)以内 |
50年 |
挂牌 出让 |
219 |
44 |
1万元(含)以上 |
罗地出让告字[2017] 7号地块三 |
罗源县洪洋乡皇万村 |
16.57亩 (11045平方米)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废弃石粉综合利用项目) |
1.0 以上(含) |
40% 以上(含) |
15% 以上(含),20% 以下(含) |
1191 万元/公顷以上(含) |
7% (含)以内 |
50年 |
挂牌 出让 |
173 |
35 |
1万元(含)以上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17年9月5日 8时0分0秒至2017年9月26日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17年9月19日8时0分0秒 至 2017年9月30日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3、本次交易出让金含土地收储、政府土地收益、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及土地审批相关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出让业务费),不含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震、人防设施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估等有关费用。
4、土地出让金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
5、其他条件:①为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②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在罗源县成立新的公司(由竞得人控股),竞买人已属罗源注册公司除外;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246号),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地块出让成交价款的20%预缴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后,退还50%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并通过国土部门土地核验后退还余下50%履约保证金。
6、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我局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
7、有关事宜请与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地址:罗源县城关凤南东路15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591-26866319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