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罗地出让告字〔2017〕6号)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7-07-0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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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出让 

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投资 

强度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罗地出让告字[2017]    6号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  

231.35亩 

(154235  平方米)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非织造高性能纤维新材料项目) 

1.3 

以上(含) 

40% 

以上(含) 

15%  以上(含),20% 

以下(含) 

3300 

万元/公顷以上(含) 

7%  (含)以内 

50年 

挂牌 

出让 

2314 

463 

1万元(含)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17717 800秒至2017841600 

        2、挂牌交易期限2017728800 20178101600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3、本次交易出让金含土地收储、政府土地收益、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及土地审批相关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出让业务费),不含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震、人防设施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估等有关费用。 

  4、土地出让金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清。 

  5、其他条件:①该地块用于研发生产非织造高性能纤维新材料;②竞得人在竞得该地块后要在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内总投资人民币不低于5.8亿元(含5.8亿元,以审计审核投资报告为准)并全面投产;③为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④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罗源县成立新的公司(由竞得人控股),竞买人已属罗源注册公司除外,新公司注册后才予以供地。 

  6、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我局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 

  7、有关事宜请与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地址:罗源县城关凤南东路15号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591-26866319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