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罗地出让告字〔2019〕7号)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9-05-29 08:5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地上建筑限高 

出让年限 

罗地出让[2019]7号地块 

罗源县凤山镇岐阳片区 

24043平方米(合36.06亩)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房、)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以商务金融为主,兼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 

1.0   以上1.52  以下(含) 

54% 

以下(含) 

4% 

以上(含) 

沿地块东南侧建设商住建筑,限高20米以下;沿地块西南侧、北大路北侧建设公建建筑,限高15米;沿城隍庙东侧建设中式院落建筑,建筑风貌与历史街区风格相匹配,建筑限高12米以下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拍卖出让 

7760 

1552 

3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竟得人,设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6日至 2019年6月17日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7日的工作日期间,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向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9年6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拍卖时间为: 2019年6月19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交易出让金含土地收储、政府土地收益、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及土地审批相关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出让业务费),不含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幼儿园等提供给政府指定部门的房屋免收)、防震、人防设施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估等有关费用。 

3、土地出让金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20%,剩余3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缴清。 

4、其他要求:该地块需配建提供给政府指定部门的建筑面积11980㎡。 

1)需无偿配建幼儿园4800㎡(自交地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建设),位于本宗出让用地外,具体位置以规划审批红线图为准,由竞得人无偿建成后移交罗源县教育局,由县政府划拨给罗源县教育局并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用地及建设报批手续。幼儿园开发建设可能形成高边坡,竞得该宗地后,竞得人应当配套建设幼儿园高边坡治理工程,结合项目总平聘请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 

2)需无偿配建公厕一处,建筑面积60㎡。 

3)该地块竞得人需配建提供给政府指定部门的公建设施(商业建筑)7120㎡,政府按5900元/㎡回购。 

4)该地块内涉及历史建筑,由竞得人按有关法规规定要求负责修缮、保护,产权归竞得人。 

5)该地块西南侧的公建建筑需配建一个能容纳约700人的大型会议室。 

6)该地块充电设施需满足(闽政办201662号)文件要求。 

7)该地块东南侧的商住建筑商业部分为集中式商业,规划要求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州市集中商业规划审批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5)194号)执行,竞得人应负责引进面积不小于1000超市一家、不少于700座电影院一家。 

以上具体回购标准及要求以安置房回购合同及建设标准要求为准,并由竟得人于成交当日与罗源县房地产公司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 

5、该地块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涉及停车车位配置标准,建筑间距、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及建筑层高等应符合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具体规划实施方案以经县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6、该地块交易成交后,半年内按现状土地交付使用,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回购安置商品房按回购合同要求执行)。 

7、为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在罗源县成立新的公司(由竞得人控股,持股50%以上),竞买人已属罗源注册公司除外。 

8、竞买保证金缴纳事宜咨询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9、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大路8-8三层塔兜市场楼上)、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南东路15号) 

 

人:祝忠登、孟烽 

联系电话:0591-26808079、0591-26866319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号:935006010010030024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号:13180101040014811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号:100056160960010001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罗源支行           号:418275265160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号:9011011010010000019956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号:1402000129601117351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