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罗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建省罗源霍口水库工程过鱼设施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22.6525公顷(339.7875亩)。
2.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具体范围四至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单位(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霍口畲族乡王廷洋村、大王里村;罗源县人民政府。
4.拟征收(使用)土地目的: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用于福建省罗源霍口水库工程过鱼设施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4月17日由霍口畲族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属地乡(镇)政府申请复核,由属地乡(镇)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公告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原《罗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罗征预公告〔2022〕5号)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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