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罗源港头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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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罗源港头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
罗源县起步镇 |
中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辽宁辐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罗源港头 110kV 变电站位于罗源县起步镇,一期主变容量 1×31.5MVA,单台主变运行,港头变现有容量 31.5MVA。本期扩建工程主要为新增 50MVA 主变压器 1 台, 10kV 出线 10 回, 2 组无功补偿电容器组 2×4800kvar,110kV 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 主接线采单母分段接线。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必要性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3、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场强和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限值: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 4、事故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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