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8月27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9-08-27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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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安之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钢质门、钢质窗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827日-20199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钢质门、钢质窗生产项目 

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小区 

福福建安之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小区,租赁福州威利农产品有限公司三幢厂房(面积4000平方米)用于生产,年产钢质门、钢质窗共计10m2 

1、生活污水近期经二级生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1中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待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罗源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喷塑粉尘经旋风回收装置收集后聚酯粉末回用于生产,未收集到的部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焊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颗粒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压胶合和喷塑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VOCs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相应标准。 

3、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 

4、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一般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