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美轮星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1 |
美轮星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
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 |
福福州美轮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海皇工业园13号厂房(面积为1000m2)建设美轮星汽车配件加工项目,项目规模为年加工5000只汽车轮毂。
|
1、生产废水经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园区绿化,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打磨废气配有移动式除尘器,喷粉废气配套回收装置,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表3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表4中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场所,废活性炭、油漆渣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生产固废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