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2月27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12-27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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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聚烯烃医用薄膜罗源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1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聚烯烃医用薄膜罗源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原厂址)

福建航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原厂址)建设聚烯烃医用薄膜罗源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扩建后新增年产聚烯烃医用薄膜(宽幅薄膜)1540t,全厂一期、二期年产聚烯烃医用薄膜11240t/a。

1、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罗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宽幅薄膜生产线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