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02月02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2-0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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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丸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2月02日-2024年02月0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丸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92-B-22地块

福建丸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拟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92-B-22地块规划红线内建设福建丸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8479.17m2,规模为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上盖60万件、支架件30万件、底护板60万件、箱体10万件的生产规模。

1.加强施工期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预处理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采用“隔油+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超滤+反渗透+蒸发”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反渗透浓水经蒸发器处理,蒸发后结晶物作为危废处置。

3.焊接废气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燃气烟气经收集后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喷涂及后续烘干工序等废气经分别收集后统一通过“水喷淋+除湿+沸石转轮浓缩+脱附RTO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炉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燃气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合理设置厂区布局,采取综合降噪措施。

5.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系统固废、除尘粉尘等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废脱脂及硅烷槽渣、废过滤棉、废水站污泥、污水废过滤介质、蒸发废盐、废包装桶、废漆渣、废电泳槽渣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间、废水处理池、浓水槽、应急池等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