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02月05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2-0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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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昌博集装箱迁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2月05日-2024年02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昌博集装箱迁扩建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岐后村岐后660号(福建省恒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4#、6#厂房北跨)

福州昌博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拟在原租赁福州亮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厂房内搬迁至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岐后村岐后660号(福建省恒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4#、6#厂房北跨)建设昌博集装箱迁扩建项目,租赁面积19955m2,规模由原来的年产国际标准钢集装箱800台增加至年产1000台国际标准钢集装箱。

1、喷漆废水、淋雨试验废水及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罗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喷砂废气经抛丸机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一同与机加工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经自带滤筒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和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砂、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袋、除尘粉尘、废打磨片外售综合利用;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