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03月13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3-1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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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3月13日-2024年0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变更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创业大道9号

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创业大道9号内对原来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二期项目进行变更。二期加工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年产2200000pcsU型框电池模组、64000000pcs侧板委外工序变更为自行生产、新增124800pcs电芯连接组件(CCS)。配套全自动喷粉生产线、热洁炉等。

1.超声波清洗机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A/O反应池+二次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罗源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全自动喷粉线生产废水车间收集后进入调节池+混凝沉淀+A/O+超滤+反渗透回用车间,部分浓水通过MVR蒸发器浓缩,不外排,蒸发浓缩液当危废处置。

2.喷粉线前处理酸性气体经碱液喷淋塔酸碱中和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热洁炉废气先经过热交换器降低废气温度,再与固化炉废气合并后经过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要求低氮燃烧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废次品收集后出售;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蒸发浓缩液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