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罗源松山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3号主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07日-2024年0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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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罗源松山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3号主变) |
福建省福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松山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拟在福建省福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松山变电站内扩建3号主变,主变规模为1×31.5MVA,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扩建10kV出线间隔5个,扩建10kV电容器容量(3.0+3.6)Mvar,扩建1套接地装置。拆除原有事故油池15m3,新建事故油池25m3。 |
1.加强施工期管理,确保各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2.变电站运行期间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噪声排放标准。 3.厂界四周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 4.其他要求按照原环评审批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