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04月07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4-0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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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罗源松山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3号主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07日-2024年0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罗源松山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3号主变)

福建省福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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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拟在福建省福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松山变电站内扩建3号主变,主变规模为1×31.5MVA,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扩建10kV出线间隔5个,扩建10kV电容器容量(3.0+3.6)Mvar,扩建1套接地装置。拆除原有事故油池15m3,新建事故油池25m3

1.加强施工期管理,确保各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2.变电站运行期间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噪声排放标准。

3.厂界四周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

4.其他要求按照原环评审批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