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09月29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9-2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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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蓉源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蓉源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二期工程)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

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拟在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项目规划红线内建设福蓉源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二期占地面积22379m2,规模为年产11万吨消费电子和新能源组型材及精深加工。   

1.加强施工期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废水分类分质处理。净循环水、浊循环水、脱粉/胶废水、软水设备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网;其中机加清洗废水经蒸发浓缩,蒸馏水循环使用,产生的浓缩液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现有生活污水排放口。

3.加热炉、时效炉固化炉燃天然气废气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粉/喷胶、固化烘干有机废气经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合理设置车间布局,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5.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