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11月15日)_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_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5年05月19日  星期一

小雨22℃~3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11-15 10:09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白塔乡智海环保高分子材料制造项目(一期)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白塔乡智海环保高分子材料制造项目(一期)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135-1号

福建罗源智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拟同意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135-1号项目规划红线内建设白塔乡智海环保高分子材料制造项目(一期)。租赁建筑面积约6500m2,拟利用已有厂房设置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属于迁建项目,规模为年产60万套塑料制品(海参笼、鲍鱼笼等)的生产规模。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白塔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注塑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3.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和残次品回用于生产工序,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