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11-1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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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兴旭鑫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机制砂消纳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兴旭鑫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机制砂消纳项目

罗源县西兰乡西兰村117号(原罗源县旭鑫石材有限公司旧厂房)

福建兴旭鑫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拟同意在罗源县西兰乡西兰村117号(原罗源县旭鑫石材有限公司旧厂房)项目规划红线内建设福建兴旭鑫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机制砂消纳项目。企业租赁面积13.3亩,建设一条制砂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规模为年产80万吨机制砂、80万吨石子,原料不得涉及矿山开采和覆土绿化的矿山。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后路村定期清掏后作为肥料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沉淀罐+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后纳入乡镇污水厂统一处理。

2.破碎机、筛分机和运输皮带等生产设备设置在密闭生产厂房内,配套相应喷淋等抑尘设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采用半密闭式并配套抑尘措施。

3.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沉淀底泥、板框压滤产生的泥饼,一同外售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