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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掌握的土壤信息,罗源县2018年暂无疑似污染地块。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和市局的有关要求,根据《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拟收回、收储土地,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做好疑似污染地块的筛选和名录建立工作。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