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大队综合科、环境监测站、各中队:
为做好我县辖区工地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现将《罗源县辖区工地噪音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4日
罗源县辖区工地噪音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内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及中共罗源县委办公室督办通知要求(督办通知单2019-59),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打击噪音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基本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工地噪音的监督管理。对正在进行建筑施工的企业、房地产项目等进行集中整治;对噪音扰民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地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查处,促使施工企业、房地产项目长期、稳定守法按时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二、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正在进行建筑施工的企业、房地产项目等,重点是周边居民较多的施工项目。
三、整治内容
(一)要求辖区内所有正在进行建筑施工的企业、房地产项目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减小工程施工噪音;
(二)对违规超时高噪音施工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和整改力度,以保证施工进度正常运行。
四、整治措施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从2019年7月25日开始到2019年9月30日结束,主要分成三个方面。
(一)严格午、夜间施工审批核查
对辖区内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求必须连续作业的,摸清底数,认真核实相关材料真实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复核,保证审批内容与实际施工的一致性。同时做好相关公示公告,确保提前告知周边群众。
(二)加强超时施工监测巡查
对存在相关施工噪音扰民投诉的工地,及时组织相关成员跟进,进行不定期噪音监测及周边巡查,发现违规超时高噪施工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审批午夜间施工工地,在审批时间前后,加强巡查,严防审批时间同施工时间不一致情况。
(三)联合严惩多次违法行为
对多次出现超时施工的企业,加大巡查及处罚力度,将相关情况上报联合征信平台。同时将处罚情况抄送县住建局,建议将超时高噪施工处罚情况纳入辖区内工程招投标评分考核范围。保证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对工地违法施工情况达到起到警示、敲打作用。
五、组织领导
生态环境局工地噪音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林 明(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聂发木(监察大队负责人)
成 员:环境监测站成员、局大队综合科、环境监察各中队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将本方案施行情况向组长报备,由生态环境局汇总成效报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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