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10-0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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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对你单位经营的位于华能火电公司北面脱硫石膏堆场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

  现场仅有部分物料采用密目网遮盖,较大区域处于露天堆放,周边未配套防尘网,进出道路堆积有大量粉尘,通行车辆、起风时扬散起大量粉尘。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2023年6月28日由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现场勘察图1份(证明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2023年6月29日由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制作的朱常东询问笔录1份(证明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3.2023年6月28日由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取证照片2张(证明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4.2023年6月29日由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以及工商注册信息);

  5.2023年6月29日由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授权委托调查情况);

  6.2023年6月28日由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制作的丘雪松询问笔录1份(证明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与华能火电公司销售关系);

  7.2023年6月29日由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石膏销售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与华能火电公司销售关系及场所运营责任、场所持续时间);

  8.2023年6月28日由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关于福建华能罗源火电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证明场地所在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9.2023年6月28日由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配合调查单位人员身份情况);

  10.由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提供的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计算表1份(证明本次违法行为自由裁量计算结果);

  11.由华能火电公司提供的后续整改后现场照片1张(证明本次违法行为整改情况);

  12.由罗源县兴建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企业人员规模情况);

  13.由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执法平台后端数据截图(证明该企业近两年内无受到环境处罚);

  14.由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行政执法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身份)。

  你单位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9月25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榕(罗)环罚告〔2023〕3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申请权,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第(二)项“(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计算相关处罚金额,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采取措施(密闭、遮盖或喷淋等方式)整治消除现场环境问题;

  2、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壹拾肆元(13214)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罗源支行                                                   

  户名: 中国银行罗源支行                                                              

  账号:94738535****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