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罗源安然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以及罗源县人民政府第185号专题会议精神,现将调整我县非居用户天然气价格通知如下:
一、非居用户在天然气LNG采购价格高于5元/m3期间,由燃气企业和用户友好协商,按照“天然气采购价格+不高于0.3元/m3价格”的过渡方案执行天然气价格结算。
二、待我县完成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定价,并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后,本文自动作废,按照实际颁布的价格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执行,罗发改价格〔2021〕10号即日起作废。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向我局报送LNG购气价格和数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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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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