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文明城市建设督查工作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4-07-2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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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重点督查区域。明确对农贸市场、零售商场的价格执行情况开展重点督查,每个重点区域都有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督查,以点带面,巩固前一阶段督查工作成果。
  二是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重点规范被督查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着重对学前洋街、东大路、府前街、东环路、罗中路等主要商业大街,提高规范化水平。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营者,督查组视情节轻重,采取提醒告诫、限期整改以及行政处罚等措施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强化行业自律,教育指导经营者价格法律法规赋予的价格权利和义务,明示经营者价格行为合规与违法的界限,积极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明码实价、文明经商、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