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中闽(罗源)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5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福州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6〕5号)《关于印发〈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7-2018)〉的通知》(榕委发〔201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县自来水价格分类标准,取消服务业用水价格分类,服务业用水价格按工业用水价格执行。
以上价格调整自2017年4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
罗源县物价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