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假期临近,为维护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市场价格检查,请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3日
二、检查内容
(一)节庆商品价格。检查节前消费量增多的各类食品及烟花爆竹等节庆用品的价格动态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二)防疫市场价格。加强冬季疫情防控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防疫相关用品及重要民生物资的价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旅游市场价格。重点检查与出行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门票、客运车票等价格情况。
(四)停车服务收费。重点检查景点、公园广场、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繁华商区、路边泊位等经营性停车场明码标价及收费情况。
(五)价格促销行为。重点查纠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低标高结、虚假促销、变相提价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及新闻媒体报道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
(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发挥12345、12315平台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价格咨询与投诉举报,及时化解价格纠纷,妥善处理价格突发事件,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总结反馈
请各执法单位于2020年1月23日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局网监科。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闽ICP备20003479号-2
闽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2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