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10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7〕48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根据2019-2020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农村小规模学校学生数情况,现下达20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1128.7425万元,上述资金收入列“12100221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从2017年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50元。继续对不足100人的小学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100—199人的小学按200人核拨公用经费,不足300人的初中按300人核拨公用经费。
二、各中心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统筹所属农村完小、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用于中心小学经费开支。
三、各校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四、各校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公示单位:罗源县教育局
通讯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城关九大中心2号楼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8日
监督举报电话:0591-26836303、26867535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罗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安排表
罗源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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